黑恶势力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,人民群众深恶痛绝,必须坚决依法予以打击。按照中共中央、国务院《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》精神和省委、市委的决策部署,从2018年1月起,区委、区政府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及有关规定,紧紧依靠全区人民,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,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,为建成创新型经济主导的高水平高新区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。现就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相关事项重申强调通告如下:
一、依法重点打击以下十种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
(一)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、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;
(二)把持基层政权、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、垄断农村资源、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;
(三)利用家族、宗族势力横行乡里、称霸一方、欺压残害百姓的“村霸”等黑恶势力;
(四)在征地、租地、拆迁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村民闹事、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;
(五)在建筑工程、交通运输、矿产资源、渔业捕捞等行业、领域,强揽工程、恶意竞标、非法占地、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;
(六)在商贸集市、批发市场、车站机场码头、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、强买强卖、收保护费的市霸、行霸等黑恶势力;
(七)操纵、经营“黄赌毒”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;
(八)非法高利放贷、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;
(九)插手民间纠纷,充当“地下执法队”的黑恶势力;
(十)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。
二、欢迎人民群众积极参与
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,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犯罪和“村霸”等突出问题,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举报线索严格保密,对在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、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、深挖黑恶势力“保护伞”中发挥重要作用的,予以奖励;对包庇、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、诬告陷害他人的,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;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,将依法从严、从重惩处。政法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。
三、举报方式
全国扫黑除恶举报渠道:
举报电话:010-12389.
网站举报平台:www.12389.gov.cn。
举报信箱地址:北京市邮政19001号信箱。
广东省举报渠道:
举报电话:020-12389。
电子邮箱:gdshce@163.com。
举报信箱地址: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黄华路97号省公安厅扫黑办,邮编510050
江门市举报渠道:
江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设立举报信箱、电话和网上举报邮箱。
举报电话:拨打110(24小时)或0750-3393110
(法定工作日上午8:30-12:00,下午2:30-5:30)。
电子邮箱:gdjmshb@163.com。
举报信箱地址: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白沙大道西1号19栋江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,邮政编码:529000。
高新区(江海区)举报渠道:
举报电话:拨打110(24小时)或0750-3862133(法定工作日上午8:30-12:00,下午2:30-5:30)。
电子邮箱:jmjhshb@163.com。
举报信箱地址: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东海路338号政法大楼 高新区(江海区)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,邮政编码:529000。
江门高新区(江海区)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